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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新版11项定价目录
 

  浙江省物价局日前公布了新版的《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即将从2016年2月1日起实行的新版目录包括居民用水、电、气、轨道交通等11个项目。

  据浙江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后的新版听证目录具体包含: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居民生活用自来水价格、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客运出租车运价、城乡公交、轨道交通运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居民用户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以及配套交通服务收费标准、公办高校和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等项目。

  与此前的2010年版《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相比,新版目录增加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公办高校收费标准,同时将原“部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4A级、5A级旅游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调整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以及配套交通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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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新华网 201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