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输入
30
字
首页
个人业务
个人金融
网络金融
信用卡
贵金属
私人银行
金融市场
理财
基金
外汇
债券
保险
证券
企业业务
网络金融
公司业务
小微金融
机构金融
资产托管
养老金
投资银行
金融市场
关于工行
工行风貌
人才招聘
企业文化
客户服务
视频专区
工行学苑
基金
基金首页
基金超市
基金评级
基金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
基金
>
基金超市
>
基金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取消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参加交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9月28日起取消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交通银行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恢复至基金原费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65311 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
二、调整方案
取消后,本基金在交通银行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恢复至原费率。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27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