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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跨境人民币业务实现“六连增”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广东今年累计完成跨境人民币业务26029.31亿元,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25301.92亿元,实现自2009年开始全国首批试点跨境人民币业务以来的“六连增”。

  在日前举行的“金融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全力支持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发展,积极推动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银行与支付机构合作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个人开展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等新业务,业务量稳步上升。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1月末,广东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8.6万亿元,平均年增长速度达到2.48倍,业务量占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连续6年居全国首位,参与银行近3000家,企业超过4万家,与境外208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业务,超过三分之一的跨境收支以人民币结算。

  今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南沙、横琴新区注册成立并在区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以及参与南沙、横琴新区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广东省辖内企业,从港澳地区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用于南沙、横琴新区的区内生产经营、区内及境外项目建设等业务。截至11月末,已经办理42笔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累计备案资金100.48亿元,提款金额32.37亿元,其中南沙自贸区备案金额56.88亿元,横琴自贸区备案金额43.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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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新华网 201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