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对外公布了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物有所值主要目的是来判断一个项目是否适合用PPP模式来做。但由于现实中,为了防止PPP物有所值评价流于形式、防范地方政府容易走偏等问题。财政部制定上述指引,要求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应在项目识别或准备阶段开展物有所值评价。
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阶段以定性评价为主,鼓励开展定量评价。定量评价可作为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风险分配、成本测算和数据收集的重要手段,以及项目决策和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根据指引,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定性评价指标包括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等六项基本评价指标和一些补充指标,总分为100分。原则上,定性评价评分结果在60分(含)以上的,通过定性评价;否则,未通过定性评价。
另外,财政部称,由于实践中缺乏充足的数据积累,难以形成成熟的计量模型,物有所值定量评价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应当依据客观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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