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7日宣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泰国,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泰国,是两国在金融领域深化合作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拓宽境外投资者人民币资产配置渠道,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也有利于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截至目前,RQFII试点已拓展到16个境外国家和地区,可投资额度达12100亿元。其中,香港地区RQFII可投资额度最高,达到2700亿元。新加坡RQFII额度为1000元,英国、法国、韩国、德国分别获得800亿元额度,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士、卢森堡、智利、匈牙利、马来西亚、阿联酋以及以及分别获得500亿元额度,卡塔尔获得300亿元额度。
香港地区RQFII总额度已达上限,获批机构数为79家。截至11月27日,共有20家新加坡机构累计获批315亿元的RQFII额度,12家英国机构累计获批228亿元额度,4家法国机构累计获批170亿元额度,32家韩国机构累计获批690亿元额度,2家卢森堡机构累计获批50亿元额度,德国和澳大利亚各有1家机构分别获批60亿元和100亿元额度,瑞士有1家机构获批50亿元额度,以及1家加拿大机构获批2.25亿元额度。
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开放,2011年底国家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批准的额度内,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要指在香港市场以人民币募集资金,由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境内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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